一位实习老师在上课时,要学生研究在3×3的钉板上能作出多少不同形状的三角形。结果学生作出了等腰三角形、直角三角形、锐角三角形和不等边三角形,同时也仔细地记录并加以分类。过了一会儿,有位学生问道:“有没有可能找到等边三角形?”刚开始这位实习老师对这个问题颇感困惑,但不久就发现,在3×3的钉板上不可能作出等边三角形。这个问题又使他联想到,如果是较大的钉板,是否就有可能找到等边三角形?于是他交给这个学生一块12×12的钉板,并告诉他:“3×3的钉板上作不出等边三角形,不过在这块钉板上可以。”
这位老师的话是否正确?
解答与分析
这个问题其实就是有理数与无理数基本性质差异的问题。不论钉板的大小如何,非但不能形成等边三角形,而且连一个60°角也无法形成。因为在钉板上,只可能形成有理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