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太祖的“秘密誓约”:不杀大臣和言官(2)
来源:故事汇 2009-06-26 12:43:09

宋太祖誓约在北宋历代执行得相当严格,如大臣卢多逊和丁谓图谋皇位,也仅流放了事。在北宋后期的激烈党争中,大批反变法派流放岭南,变法派章惇、蔡卞制造冤狱,确实想将他们定为“大逆不道之谋”,而置于死地,但宋哲宗说:“已谪遐方,朕遵祖宗遗志,未尝杀戮大臣,其释勿治。”(《宋史》卷200《刑法志》)只有在宋钦宗时开了杀戒。宋徽宗认为宋钦宗诛斩王黼、朱勔、童贯等人“不祥”,故命曹勋传话,要宋高宗引以为训。
宋高宗在位三十六年,这是宋朝政治冤狱和文字狱最滥,正直士大夫受祸最烈的一代,主要也仅开三次杀戒:第一次是杀张邦昌、宋齐愈等降金媚敌者,第二次是杀害直言敢谏的名士陈东和欧阳澈,第三次是杀害岳飞、张宪和岳云。秦桧得势之后,睚眦必报,杀心极重,但毕竟受到了皇帝的羁束,而在大部分场合下,皇帝也仍受宋太祖誓约的羁束,对许多正直士大夫的重惩,也就是流放岭南或海南岛。
南宋第二个权臣韩侂胄得势时,“坐伪学逆党得罪者五十有九人”,但也仅是贬窜了事。为时不久,“伪党之祸寖解”,并未开杀戒。后韩侂胄在政变中被杀,宋宁宗最初并不知情。后有诏斩其同党苏师旦,才开了杀戒。苏师旦原是“平江(府)之胥吏”,又当韩侂胄之“厮役”,属武官,在宋人眼里不算士大夫。第三个权臣史弥远为人阴鸷,他以谋反的罪名,杀害了武学生华岳和济王赵竑,但对许多名士,也仅是设法将他们逐出朝廷,外任地方官。第四个权臣贾似道,对政敌和名士,“小忤意辄斥,重则屏弃之,终身不录”,也未开杀戒。贾似道最终流放到漳州,在木绵庵被县尉郑虎臣“拉杀”,即击杀,并非出自宋廷的命令。宋廷明令斩杀的,只有其幕僚翁应龙。
由此可见,陈公辅的说法是符合史实的。后世认为宋政“宽柔”,从政治文明的角度看来,宋太祖的秘密誓约确是体现了“宽柔”的积极方面。当然,在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总体制下,此种政治文明的进步毕竟是有限度的,不可估计过高。特别宋高宗不顾宋太祖毒誓,亲自下令的两次屠戮,即使在中华古史上也是罕见的凶残。
自宋以后的金、元、明、清以至更晚,在政治文明方面的倒退,则是显而易见的。皇帝的专制淫威不断强化,政治过程的残暴化,动辄迫害和诛戮,草菅人命,反而被视司空见惯。从珍视人命的现代人权和文明理念看来,这是理应被批判、谴责而唾弃的历史罪恶传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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